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好生之德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豐碩    時間: 2012-11-20 07:07
標題: 【好生之德】

好生之德

 

【辭書名稱】教育大辭書

 

好生之德就是仁慈博愛、愛惜生命之美德。

 

〔尚書.大禹謨〕記載,帝舜命皐陶為刑官,皐陶陳述他的施政理念:「罰弗及嗣,賞延于世,宥過無大,刑故無小,罪疑惟輕,功疑惟重。

 

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經。

 

好生之德,洽于民心,茲用不犯于有司。」

 

皐陶的中心思想,就是尊重生命,而具體的作法有三:1.罰弗及嗣,賞延于世:懲罰不要株連子孫,獎賞宜延續到後代。

 

換言之,懲罰應止於罪犯本身,若是牽連無辜,所謂連坐、誅九族,皆有違「好生之德」。

 

2.宥過無大,刑故無小:刑罰之裁量重犯意而不重犯行,也就是以犯罪動機為考量,過失犯不論罪刑如何重大,都應該寬恕;

 

故意犯不論罪刑如何微小,都應該懲罰他。

 

3.罪疑惟輕,功疑惟重:證據不明確時,若是懲罰案件,應從輕處置;

 

若是獎賞案件,應從優敘獎。

 

「與其殺不辜,寧失不輕。」

 

面對一個涉及生死的重大刑案,在證據不十分明確時,寧可釋放那個犯法且可能是兇手的人,也不要輕易處決。

 

因為人的生命可貴,上天有好生之德,若是輕忽而錯殺無辜,將永無補救的機會。

 

而錯放一個涉案的罪犯,固然與法不合,卻因合於好生之德,還是可以採行的。

 

 
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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